1.高中免試名額佔15%、高職免試名額約佔20%,五專免試名額占35%。。
2.在校三學期(七、八年各擇優一學期,以及九上)成績平均達全校排名前15%者可參加高中薦送申請。
3.申請人數超過分配名額時,由各校採公開抽籤方式辦理(以先抽順序簽後填志願之方式)
4.高職(除宜商外) 申請不設門檻,申請人數超過時由各高職篩選。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五專多元入學方案
完整方案
以下為重點摘要
一、 入學方式:
(一) 免試入學:
1. 名額提供:以各五專招生學校(以下簡稱各校)年度核定招生名額之百分之三十五為原則。
2. 入學模式:採「學生申請模式」。
3. 招生對象及成績採計:
各校採國中應屆畢業學生在校三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作為成績採計項目
(二) 申請抽籤入學:
1. 名額提供:以各校年度核定招生名額扣除免試入學、登記分發入學及其他入學管道招生名額之餘額為原則。
2. 成績採計:
(1)各校科得依各國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學生之下列成績訂定招生條件門檻:
A. 在校三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
B. 第一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下簡稱基本學力測驗)之PR值。
以下為重點摘要
一、 入學方式:
(一) 免試入學:
1. 名額提供:以各五專招生學校(以下簡稱各校)年度核定招生名額之百分之三十五為原則。
2. 入學模式:採「學生申請模式」。
3. 招生對象及成績採計:
各校採國中應屆畢業學生在校三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作為成績採計項目
(二) 申請抽籤入學:
1. 名額提供:以各校年度核定招生名額扣除免試入學、登記分發入學及其他入學管道招生名額之餘額為原則。
2. 成績採計:
(1)各校科得依各國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學生之下列成績訂定招生條件門檻:
A. 在校三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七大學習領域八大學科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
B. 第一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下簡稱基本學力測驗)之PR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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